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学校法律顾问团队的孙鹏程律师。
今天是2019年12月4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我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至今已有37年。我们常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民族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耳熟能详的话语就是来源于《宪法》的原文。宪法赋予了我们选举等政治权利、人身不受侵害等健康权、受教育权等实实在在的权利。可以说,从我们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宪法给予我们的保护。
去年的今天我分享的是美国的宪法案例米兰达法则,今天我要分享一个与我国有关的宪法案例。1990年,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的初中生齐玉苓与陈晓琪都参加了中等专科学校的录取考试。陈晓琪在预选考试中成绩不理想,但她从学校将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领走后,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商校就读直至毕业。毕业后,陈晓琪仍然使用齐玉苓的姓名在银行工作。在9年之后的1999年,齐玉苓发现陈晓琪冒用其姓名后,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后,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齐玉苓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那么在这案件中,二审法院裁判的依据就是《宪法》规定和保护的公民受教育权。
同学们,这段时间,一系列关乎经济、社会发展、青少年保护的立法工作亮点纷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首次明确了未成年人国家监护制度,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后即将施行……每一个举措都展示着法治中国建设的累累硕果,更标志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前进步伐。尤其值得我们同学们关注的是:截至11月25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收到45000余条意见,其中包括17000多名未成年人提出了21000多条意见,约占总意见数量的45%。同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共有6400多人提出了7400多条意见,其中有1700多名未成年人提出了近2000条意见,约占总意见数量的25%。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当前我国的未成年人对社会法治建设的关注和参与显著增强,当代中小学生的法治素养显著提升!
今天我们在场的同学们大多是00后出生的或者10后出生的。在我国,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最低年龄要求是年满二十三周岁。也就是说,再过十年、二十年,我们在场的同学们有可能会有从事与法律相关的行业,我相信从文理二小毕业的同学中,将会诞生优秀的警察、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但是我希望从今天开始,从此刻开始,每一个同学都能将宪法和法律意识深深植根于心中,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群众真诚的信仰。守法意识只有深入人心,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为。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70年的法治建设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才能更好发挥宪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作用!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活动第二项,二小学子模拟法庭成员进行形象展示。二小的学子们曾经去到宝安区人民法院进行模拟法庭活动,并在深圳卫视播出,获得了良好的反馈。今天,他们身穿专业服饰,再次向全校师生展示了法律工作者的风采。